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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人民法院 关于践行群众路线强化便民服务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1日

  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强化法院便民诉讼功能,着力打造“五星级服务窗口”,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优质的司法服务,特制定本意见。

  一、推行司法公开,促进司法透明

  1、开通法院门户网站。设置法院简介、新闻中心、司法公开、网上办事、审判业务、沟通交流、法院文化、视频在线等栏目,丰富网上窗口服务职能,便于公众了解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法院工作,进行裁判文书查询和法律咨询。

  2、开通运行官方微博。通过新浪网认证开通官方微博,设立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案件审理、图片新闻、视频新闻、微提醒、法治微评等栏目,公布政务信息,加强法制宣传,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3、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在每一起案件立案后,通过短信自动给当事人发送“立案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庭审排期”等内容;当事人通过短信经身份认证后,可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并随时通过短信向法官咨询法律问题。

  4、强化科技法庭应用。加强科技法庭的管理,强化证据展示、庭审记录、庭审直播、庭审点播系统的应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在科技法庭审理、保存每一起案件的视频音频,促进实现每一起案件的网上直播和点播。

  5、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通过户外LED显示屏,便于公众了解开庭公告、立案须知、举证须知等诉讼指南信息,了解典型案例、图片新闻、普法视频等内容。通过电子查询触摸屏,便于当事人查询法院机构设置及法律法规,并可查询案件审执进展。

  二、完善便民机制,规范司法服务

  6、规范诉讼接待功能。完善接待服务大厅功能,设立多个当事人接待室,便于当事人、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办事;设置当事人休息区,张贴名句格言,配备电视机、电子触摸屏、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报刊杂志等设备和用品,营造温馨平和氛围。

  7、规范司法救助职能。设立“诉讼援助中心”,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或企业,依法减免诉讼费,并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等便利;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和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和司法援助。同时,公布救助制度和流程,由专人接受申请、办理救助。

  8、规范立案服务职能。亮化“窗口”建设,强化立案、缴费、送达一条龙开放式办公,并设立立案调解、查询咨询、释法答疑窗口,便于当事人办事。同时,开辟残疾人无障碍绿色通道,配备叫号器、评价器,设立工作人员监督台,在规范司法服务的基础上,方便当事人监督。

  9、建立完善导诉制度。设置导诉台,由党组成员带班,业务庭长担任导诉员轮流值班,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提供功能区指引或引领、联系约见法官、法律咨询等现场服务。

  10、规范司法礼仪。全院干警特别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做到态度和蔼、精神饱满、举止得体、方法得当。严格按照文明用语接待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杜绝使用禁忌用语。

  三、强化监督机制,推动工作进展

  11、发放便民联系卡。印制包含廉政规定、各业务庭值班电话、纪检监督电话、院长热线和院长邮箱等内容的立案监督一卡通,在立案时一并发放给当事人,方便当事人监督法官办案和咨询问题。

  12、深入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充分利用政法系统“当事人评案”管理平台,围绕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等内容,在案件办结完毕后,由当事人对承办干警进行评议。

  13、不定期走访案件当事人。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办结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信访当事人、败诉当事人,采取明查暗访等做法,深入查找法官在办案质效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方位改进工作作风。

  14、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密切与齐鲁晚报、今日邹平等媒体的合作,以设立专栏、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大对法院工作、法官办案、典型案件和先进人物的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5、加强违纪查处问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务督察,特别是对窗口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健全完善问责反馈,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事项每案必查,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并将查处、惩治情况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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