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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二三四”党建工作模式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5日

  近年来,我院以创建“服务型法院”为目标,积极创新“强化两种力量、建设三个平台、完善四项机制”党建工作模式,推动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先后荣获“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机关”、“队伍建设先进集体”、“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省级荣誉称号,四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荣立集体一等功;2011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并保持建院以来违法违纪“零纪录”。

  一、强化两种力量,坚定司法工作方向

  (一)强化教育引导力,提升干警宗旨观念。为强化干警党性观念,增强宗旨意识,2008年,我们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将立案、执行、信访等窗口单位的名称都增加了“服务”二字,并组织开展“服务型法院”建设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认同和树立服务理念。同时,党组一班人敢于叫响“向我看齐、从小事做起”,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礼仪,对每一名来访当事人做到热心接待、用心倾听、尽心帮助,真正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真正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在全院营造了“以当事人为本”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制度执行力,提升干警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运行规范和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防范措施,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同时,与从优待警紧密结合,不断优化、美化工作、生活环境;注重发挥用人导向激励作用,建立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干警意见建议征集、反馈机制,公布院长邮箱、院长信箱,定期征集干警建议,强化干警“以院为家、院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促进形成法院管理的民主化格局,使党组的决策充分体现干警意愿,进而转化成为干警的自觉行为。

  二、建设三个平台,提升司法工作质效

  (一)建设党建岗位平台,夯实司法工作基础。坚持以党组为核心,以党支部为主体,把支部建在庭上,明确岗位责任目标,实现责任人、职责、权限和责任“四明确”,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院系统的全覆盖;注重发挥党支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创建“党员先锋岗”,以点带面,在增强党建工作生机与活力的同时,努力实现党建与审执工作两促进、两提升;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把各支部“三会一课”和各庭室例会等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党务公开,党建工作情况定期向党员通报,重大问题或重大决策,预先征求党员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三联三帮三促进”活动,党员干警进村入户,通过座谈交流、法律咨询等形式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在访民情、解民意、排民忧、求实效上下功夫,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法官和典型事迹,受到群众好评。

  (二)建设窗口服务平台,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以创建“服务型法院”为契机,努力把司法窗口打造成清正廉洁、勤政务实、办事高效、服务周到的展示平台。一是创新模式,建立便民绿色通道。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强化柜台开放式办公和诉讼引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一条龙”服务,建立诉讼保全“快捷通道”和重点案件“绿色通道”。二是健全网络,拓展窗口延伸职能。建立了以人民法庭为依托,便民诉讼网络、“车载流动法庭”和“村级调解室”“四位一体”的司法服务体系,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上门办案和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全民创业的信息员、为民司法的服务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三员”作用,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三是开展竞赛,提升窗口服务质效。改进民主评议方式,开展由律师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以及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星级服务窗口单位评选等活动,做到以评促管、以评带建、以评增效,努力以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赢得群众满意。

  (三)建设学习实践平台,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完善学习制度,强化激励约束。一是创新学习形式,坚持“三个一”制度落实,即每月安排一次党课教育,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外出学习考察,并定期组织观看经典影片、选读经典著作,组织主题演讲、座谈交流等,让干警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提升自我。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为干警赴上级法院学习培训创造条件;开设法官素质提升讲堂,近两年来,邀请有关专家举办讲座17次、举办“法官论坛”16期;深入开展“三零”竞赛、评选办案能手、优秀裁判文书和庭审观摩等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干警的司法水平。三是培养团队精神。定期组织素质拓展训练、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强化干警协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提升整体凝聚力,增强队伍的活力。

  三、完善四项机制,确保廉洁公正执法

  (一)完善岗位教育机制。抓好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制度落实,即定期安排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限期解决分管庭室一个突出问题、定期听取分管庭室一次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定期对分管干警进行一次廉政教育、适时对新任干部或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通过加强教育,降低廉政风险。同时,开通短信系统信息平台,每天以短信形式向干警发送廉政格言警句,并通过设置廉政屏保、设立“廉政警示牌”,时刻提醒和警示干警廉政自律。

  (二)完善审务督察机制。我院专门设立审务督察室,配备了专职审务督察员,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对干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庭审作风纪律、审执工作以及警容警貌等进行监督,将事后监督前移为事前、事中监督,使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及时纠正。

  (三)完善质效考评机制。一是科学确定考核评价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切实做到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二是健全考核评价程序。把党务公开、履职尽责、责任追究等情况纳入考核评价范围,成立院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院各庭室进行考核评价。三是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并与法官等级评定挂钩、与干警评先树优挂钩、与干部任用晋升挂钩,在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为审执任务顺利完成和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提供了有效保证。

  (四)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一是信息化助推工作开展。全面改造升级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监控设施,加强科技审判法庭建议,实现了对干警司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二是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利用短信系统信息平台,在随时向当事人提供立案、庭审、执行等动态信息的同时,当事人也可随时通过短信进行法律咨询和反映问题;实行立案“一卡通”制度,在立案环节将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相关庭室长电话告知当事人,并开通院长热线、24小时投诉专线,畅通投诉渠道,方便群众监督。三是健全完善问责反馈。制定《群众来信、举报案件处理办法》,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事项每案必查,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并以此为依据不断改进工作。

  近年来,我院在党建工作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法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新局面,谱写基层法院科学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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