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多少”四面开花做大做强服务型法院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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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5日 | ||
近年来,我院在中院有力指导和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 “服务型”法院建设这条主线,大力加强法官素质提升和便民服务“超市”两个平台建设,法院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服务型”法院品牌建设成效明显。今年以来,为把这一品牌做大做强,我们从“大小多少”四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探索。 大,是指抓大局,在执法办案上下功夫,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我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举措。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及时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大法官联系企业力度、开通“惠企服务专线”,并健全诉讼保障、优先调解、灵活执行、加强沟通、送法进企、主动接受监督“六项工作机制”,进一步为企业诉讼提供便利、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自去年以来,共审理涉企案件930余件,减免诉讼费220余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 对于民间借贷、小额借款、担保追偿等热点纠纷案件,牢牢把握“严格审查、妥善认证、强化联动、保障发展”16字工作方针,对于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维护金融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审理科明集团系列借贷纠纷案件中,我院及时介入,成立案件领导小组和专门合议庭,在中院支持和县政府协调下,共收案32件,标的1.9亿元,诉讼费58余万元,全部免收,并及时通过“债转股”方式结案,有力的维护了涉案企业信誉和健康发展。 小,是指抓善小,在服务细节上下功夫,着力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我院开办便民服务“超市”作为为民服务新平台,逐步推出更多方便群众参与司法的新举措。同时,引导干警从细节、小事做起,坚持“大事做细、小事做实”。一是全面实施“6+1”立体工作模式。即在诉前、庭审到执行的不同阶段设置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判前调解、判后和解及执行和解“6”个调解程序,并在各民商事业务庭设立“1”个速裁合议庭,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办案程序和结案方式,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都感受到司法的便捷、高效和受尊重。二是认真开展驻村帮扶活动。我院两名法官变身村官,常驻偏远山村,积极协调资金25万元为驻村建设变电室、购置变压器,解决了多年来困扰该村群众的生活用电问题。日前,我院又协调资金3万元为驻村更换、购置办公和文化娱乐设施,一件件小事的落实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尊重。三是积极关注弱势群体。为保证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我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上半年累计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67余万元;春节前筹措资金60余万元,对43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及时送去司法的公正和温暖。四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创新开展法院开放活动,让社会各界特别是普通群众自愿报名,通过实地参观、参加庭审、参与调解等方式,真正“走进法院、感受司法”。两个月来,共有70余名来自不同职业、不同岗位的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参加活动,召开座谈10余次,受到群众好评与欢迎。 多,是指抓学习,在勤学多练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基和灵魂。特别是在当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下,狠抓素质提升,加强能力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我院坚持把法官素质提升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来抓,并以此作为平台贯穿法院各项工作的始终。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表率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为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争取和创造机会,鼓励干警多学习、学好习;深入开展岗位练兵,鼓励干警积极参与理论研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丰富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两评选”等活动的形式内容,激励、引导干警“比、学、赶、帮、超”。 少,是指抓机制,在减少不良习气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干警工作绩效。如何减少甚至杜绝“懒、散、拖、推、等、靠”等不良习气,制度是最大的保障。为引导干警真抓实干、爱岗敬业,养成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作风,我院实施了“第一责任人”制度,以制度为保障,向管理要效率。通过细化职责、量化分工、强化问责,确保实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有权必有责、用权当负责。”一是细化岗位职责,共梳理确定审判执行、综合行政、司法警察等各类工作职责近60项,明确了“干什么”。二是量化人员分工,结合岗位职责,共梳理出工作事项380余项,量化到人,具体负责执行和落实,明确了“谁来干”。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日常督察和科学评价,明确了“怎么干”。通过半年多来的运行和实践,该项制度的实施,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从队伍建设到活动的开展,从为民司法措施的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做事”,干警执行力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为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前几天,我院出台了《关于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管理暂行规范》,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守秘密、廉洁自律、公共秩序等五方面对干警八小时外行为作了规范,并着力构建社会监督、内部监督和家庭监督“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督体系,全力防控廉政风险,促进廉政制度落实。 综上,围绕“服务型”法院建设这条工作主线,我们做了些探索和实践,当然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比如在如何提升便民服务“超市”的内涵,增强其实效和影响方面;还有如何建立法院开放活动的长效机制以及如何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功能等方面,需要我们下大气力进行研究和探索,并请各位领导和兄弟法院多提意见和建议,不断启发、帮助我们充实和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和完善服务举措,共同开创基层法院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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