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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晒、述、评、比、创” 推进司法公开透明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1日

  近年来,邹平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意见》精神,把落实司法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切入点,坚持“量、晒、述、评、比、创”六字方针,将司法公开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量:量化公开指标,落实考核责任

  成立“司法公开暨三大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管理。将审判流程公开中的法院管辖范围、监督电话、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立案条件、司法救助、司法鉴定,裁判文书公开中的文书质量、上网审批、技术处理、评论汇总,执行信息公开中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人员信息、执行措施、财产处置等司法公开每项工作、每一节点量化到庭、量化到人,确保司法公开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制定《微博平台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信息报送、审核、发布,到监督考核进行全面规定,加强“微平台”管理。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实施细则》,对符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时、全部上网,并在审管办指定专人对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裁判文书上网质量。制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管理办法》,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陪审作出严格规定,提升案件陪审率和陪审质效。

  晒:法院全景开放,工作全面展示

  创新开展参加人员“全覆盖”、报名参与“全时段”、感受司法“全方位”的法院开放活动,以参观介绍、庭审旁听、座谈交流等方式为,努力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法院工作、办案流程和便民举措。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先后与电视台合办《法庭内外》,与报社合办“法官说法”、“法官在身边”、“走进法院”等专栏,通过媒体从不同角度向公众介绍法院工作、法官办案故事及庭室职能。创办《法院之窗》杂志,加强内外交流,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截止目前,已累计编辑出版11期,通过《工作动态》、《主题活动》、《法院文化》等栏目,展示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法院、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赠阅,成为公众了解法院动态、监督法院工作的窗口。设置LED户外显示屏,通过显示屏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到开庭公告、立案须知、举证须知、执行动态、法院资讯、工作简讯、典型案例等各类信息。同时,该显示屏与科技法庭互连,从而实现了庭审“现场直播”。

  述:自我亮相揭丑,提高公开质效

  在审管办设立“统计员”,负责对各庭室司法公开工作及案件绩效考核指标进行统计,并将相关情况在全院范围内通报,2013年共撰写《院务通报》6期。在审监庭设立“考核员”,负责对全院所有案件的程序适用、实体裁判、裁判文书、电子卷宗、纸质卷宗装订等形式和实质内容进行考评,逐一打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013年共撰写《审监通报》12期。在监察室设立“监督员”,对案件质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针对干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八小时外行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庭室及个人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在研究室设立“分析员”,对司法公开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如近期撰写了《微博应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水平。

  评:加强交流沟通,畅通评价渠道

  通过案件回访、座谈交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参与案件旁听、调解和座谈等方式,诚恳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主动改进工作。设置法官监督台,将全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照片和职务上墙公示并公开24小时监督电话,将各项工作置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开通法院官方微博,成立微博编辑部,设置工作简讯、案件审理、微提醒等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对咨询、建议、求助、投诉类微博信息由微博编辑部及时整理,并转交相关庭室,各庭室在24小时内拟制回复,并按程序报微博编辑部上传微博予以告知。将微博纳入各庭室年终综合考核,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努力打造当事人反映问题、评价法院工作的“新渠道”。如我院发表的博文《分析全县交通事故高发原因》,截止目前,已累计阅读转发近2000人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比:开展评比活动,找不足找差距

  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由案件当事人或申请执行人对我院及承办法官进行评议,制定活动实施细则,明确评案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及评议纪律,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开展卷宗、庭审“两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既评优,也评差,对于优秀卷宗和庭审通报表扬,对于查出的问题,敢于揭短晾丑,定期予以通报。开展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评比活动,强化干警执法办案质效意识,激励干警公正办案、和谐办案,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开展虚假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遏制个别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通过严把立案关和审判执行关,加大防范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杜绝虚假诉讼案件发生,让案件办理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创:创新公开举措,拓展公开载体

  开办便民服务“超市”,在法院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当事人的诉讼服务需求,搭建起一个可供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平台,使案件当事人变被动应付诉讼为主动参与,让当事人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我院从诉前、庭审到执行的不同阶段,创新实施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判前调解、判后和解及执行和解等“6”个调解程序,并在各民商事业务庭设立“1”个速裁合议庭。将“6+1”工作新模式放入“超市”进行推广应用,以供当事人自主选择启动调解或速裁程序。该模式的实施,在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依托“车载法庭”,大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深入基层宣讲法律和上门办案。加大风险提示、流程公开和办案公开力度,强化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确保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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