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邹平法院: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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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2日 | ||
近日,在滨州中院举办的第三期“理论学习面对面”主题论坛上,邹平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刘玲作了《行政庭的“台前幕后”—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分享,并获二等奖。 行政庭的“台前幕后” ——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邹平法院 刘 玲 1945年,面对“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窑洞之问”,毛泽东这样作答:“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离不开公正的司法,以司法手段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是实现良政善治的题中之义。 行政审判一头是人民群众,一头是行政机关,面前是法律政策,身后是“三个效果”。长期的审判实践,让邹平法院的行政法官们有一个共识,化解行政争议不能只靠审判台上的“一判了之”,审判台下的工作更为重要。平衡好“民”与“官”的关系,“和”是制胜法宝。 “和”字理念,行政争议巧化解。 “李法官,公司给我打上工伤赔偿款了,太感谢您了,您真的是帮了大忙了!”电话那头,邹平某家具公司的职工尹某激动地说道。 尹某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受交通事故受伤,经邹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尹某无事故责任。后尹某向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认为尹某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了工伤。公司对该认定工伤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承办人了解了案情后,检索了大量相关指导案例,联系了原告企业负责人,“尹某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对于你方来说,与其浪费大量精力在诉讼上,还不如咱们坐在一起商讨一下解决问题的方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公司和尹某就工伤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尹某工伤赔偿金,并自愿撤回提起的行政诉讼。这起由工伤认定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减轻了公司和尹某的诉累,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后 “延”字助力,源头减少行政纠纷。 近年来,邹平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四项举措,突出前端化解,注重源头预防,推动行政争议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一是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畅通府院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及时传递、问题快速响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行政争议高发领域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出规范建议,明确整改措施,形成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合力。2023年以来,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为行政处罚、征收拆迁、行政征缴等疑难问题提供有力指导。二是转变审判理念。邹平法院依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这一平台,打造“1名法官+1名行政和解员”的工作模式,创新运用“释法明理和解法”“案例引导和解法”,将和解贯穿案件整个处理过程。2023年以来,妥善化解行政纠纷197件,其中诉前阶段和解23件,诉讼中当事人主动撤诉163件,诉后当事人放弃上诉11件。三是做优司法建议。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就司法建议涉及的重要问题,与行政机关展开调研交流,推动行政审判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2023年以来,向行政机关发送规范工伤认定、婚姻登记、行政征收征缴等司法建议9件。四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庭审旁听,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群众直观了解法律适用和司法程序,增强司法实践感染力,向社会传递正确法治观念。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近三年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 一手托着“民”,一手连着“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实现,让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正在邹平法院一个个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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