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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邹平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

  为严格执行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完善执行案款向案外人发放公示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发放原因

(2024)鲁1681执3172号

湖南泰山工程有限公司

黄常林

50635元

湖南泰山工程有限公司已破产,其破产管理人在外省无法到庭,特委托案外人黄常林领取案款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本院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管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邹平市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2日

  承办人:石法官

  联系电话:0543-426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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