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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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 ||||||||||
为严格执行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完善执行案款向案外人发放公示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本院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管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邹平市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2日 承办人:石法官 联系电话:0543-4262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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