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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法院完善五项机制整治“六难三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12日

  邹平县法院落实“四心工作法”,完善五项机制,全力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 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一是完善院长定期接访。在每月大接访基础上,每周三由院长及三名副院长轮流在信访服务大厅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群众难题;同时,公布院长办公电话和手机,随时接待群众来访来信,并督促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第一时间”化解信访问题。

  二是完善庭长轮流值班。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由党组成员带班,业务庭庭长、副庭长担任导诉员轮流值班,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提供功能区指引、联系约见法官、转交材料、法律咨询等现场服务,并开通老弱病残孕等人群“绿色通道”,以更加周到热情的人性化服务回应群众诉求。

  三是完善服务接待。设立接待服务大厅及5个当事人接待室,设置当事人休息区,张贴名句格言,配备电视机、电子触摸屏、饮水机、报刊杂志等设备和用品,以方便当事人办事办案。同时,出台77条文明用语和50条禁忌用语,要求全院干警规范文明用语,做到接待当事人热情耐心、举止文明,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烦”等不良现象。

  四是完善诉讼援助制度。设立“诉讼援助中心”,公布诉讼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或企业,依法减免诉讼费,并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等便利;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

  五是完善案件监督。在各窗口单位设立监督岗、配备评价器,随案发放便民服务监督卡,方便当事人监督法官办案和咨询问题;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由案件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进行评议;开通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对公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积极进行交流互动。

  (赵浩志)

(注:本文发表于2014年第四期《滨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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