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轮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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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08日 | ||
为加强执行队伍,克服职业倦怠感,提升干警适应能力和业务能力,在保证执行队伍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应适当保持执行队伍的合理流动性。 一、 团队内部 1、执行法官自行调整内部成员阶段性工作,使团队成员在工作体验上保持流动性; 2、由执行局有计划安排不同执行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保持团队之间经验分享的常态化。 二、 同本院庭室之间 按照院党组全院统筹规划,结合执行局人员情况,在保证基本队伍稳定前提下,对员额法官、执行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进行轮岗,切实加强执行队伍的整体实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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