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司法大家谈】构建良好互动关系 共同促进司法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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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8日 | ||
【编者语】 8月4日,邹平法院举办了“廉洁司法大家谈”宣讲活动。4名宣讲团成员,由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和一线法官组成,他们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讲述各自对廉洁司法的认知与感悟,交流构筑法院、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廉洁司法防线的做法与体会。本次宣讲活动,旨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廉政意识,充分展现法院干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廉洁司法大家谈”(一) 构建良好互动关系 共同促进司法廉洁 卢文锋
大家好!我是山东励志律师事务所卢文锋,很荣幸受邀参加这次廉洁司法大家谈活动。 在我们共处的法律共同体中,律师是距离法官最近的人。我们经常有工作接触,但不是同事;我们经常见面,也非亲非故;你们代表公权利,我们代表私权利,我们驰骋在同一片法律的星空下;遵守着最高法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行为准则。我们之间的关系如此特殊,那是因为在公众眼中,我们如何相处与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紧密相联。 从我执业第一天到现在有16年了,16年里,我认识了许多法官,在相互的职业评价中,我们是互相看得最清楚的那一个。在一个又一个工作日里,在每一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都活跃在对方的眼睛里。律师总是第一时间被问到:“这个法官怎么样?”而法官也会在长期工作接触后,非常确定一名律师的真实水平。 如果律师们口口相传,都说一位法官好,那一定是真的好!律师眼里的好法官一定是特别专业的。邹平县法院一年大约有6000件案件,可以说百炼成钢,更有不少法官发表了专业文章,绝对是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完美结合的顶尖高手,这种专业高度必定让律师仰视! 我们心中的好法官也一定是非常敬业的。法官的辛苦律师最明白,从立案到开庭审理到执行每一个阶段都是一项繁重的工作,这里面饱含的该是多么巨大的付出!怎不让人心生尊敬! 有人可能质疑,夸法官好与廉洁司法有关系吗?我认为:法官与律师相互点赞,特别是在当事人面前相互肯定,等于告诉他,我们只谈法律,不谈其他,在这里只以专业水平论高下,这岂不是筑起了司法廉洁的第一道防线! 其实,法官、律师,我们法律人心中的尺度只有一个,就是法律。每一次公正的判决都是法官与律师共同激浊扬清、互相成就的一次完美合作。促进公平正义,就是我们高度一致的,也是唯一的工作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法官和律师完全有必要、更有可能达成共识,实现和谐。 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当然,首要任务是让我们先成为君子。相比之下,法官比律师更接近君子风范。因为法官是中立的、冷静的,客观的。有人说法律人的尊荣,就在于法律人的寂寞。而君子也正是清冷的,甚至是寂寞的,同为职业法律人,双方在气质上十分契合。法官也可以成为深居简出的“谦谦君子”。 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同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虽然在法治舞台上扮演着不同角色,但担负着共同的责任、共同的使命,应当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相信我们能够坚守底线,同向而行,共同守望法律的蓝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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