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司法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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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2日 | ||
今天我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谈一下对廉洁司法的理解。我认为司法廉洁性的树立需要从两个方面考量。 第一点,就是法官的廉洁自律的操守。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社会公正的防护屏障。法官作为具体法律的执行者,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同时在一些人看来法官很有“权”,那么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很容易主动或被动地受到腐蚀。这时,就需要加强法官自身的廉洁操守。不需要讲什么大道理,只要坚持我们在成长之初所受教的“不是自己应得的东西,不能拿;应该堂堂正正地做事”这个简朴的道理,我想所谓的腐蚀都会消弭。记得以前上学时,整天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那时真是有点烦,并觉得太空洞;可现在回头看,庆幸那时的自己虽然有负面的想法,但仍然认真接受了三观的正能量教育,并逐步树立了“人格、尊严、责任”的观念,每个人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外部环境,只要能保持向往通透阳光的明媚心,那么就不容易阴暗。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很多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个人的人生价值观、行为操守出现问题。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或许感到自己的付出与得到并不成正比,可是既然选择成为法官,那就应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守得住清贫,守得住法律的公平正义与社会的良知。有品质的工作生活,不是靠单位的名气、美服华厦豪车来显示的,而是由一个人在正直、阳光的心态支配下的不偏差的行为操守决定的。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提醒自己在坚守法律规则的前提下,保有一颗坦荡、淡然、善意之心,对于廉洁司法的坚守,做到始终如一,不放纵,不越轨,不逾规。 第二、就是从司法的受众角度谈廉洁司法,这就体现在法官通过办案让司法的受众,即案件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廉洁。首先从法官接待当事人的司法礼仪上,目前社会环境下,当事人走进法院总是或多或少地带着一些负面情绪,对于当事人的负面情绪,要始终坚持淡然的理解之心去看待,始终热情、耐心地接待当事人,让当事人通过一些程序性手续的送达感受到法官对其的善意,对案件的重视;其次,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真正关注案件当事人的诉求,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倾听当事人意愿,细致反复地进行事实和法律解释,让当事人通过法官感受到司法对其个体的重视和尊重,都能促使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认可。曾经有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之初,就惶惶表示想请我吃饭,想送一些土特产,我微笑告之“谢谢,但我不能违反工作纪律。”然后,我通过自己处理案件的司法礼仪、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反复答疑释明,让当事人安心,感受到我不吃他的饭不要他的东西,仍热情耐心接待,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只要你诚心公正地办案,在办案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和理解各方当事人的想法,取得当事人对你工作态度的认可和信任,即使案件依法处理的结果与他的想法有差异,他都不会对司法的廉洁性提出质疑,进而会渐渐接受法律的裁判结果。如公诉机关指控刘某等四被告人贪污一案,四被告人均系某村村委成员,两派立场,其中两名被告人各自鼓动部分村民到处上访。案件受理后,我一方面认真阅卷开庭审理,确保对案件事实的全面掌握;另一方面耐心接待来访的村民,进一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其了解案件办理程序和判案依据,在这个过程中有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说“开庭时有位旁听人员,是一名被告人的亲属,说是法官的同学。”我听到后义正词严地说“没有这个事情,我不认识任何被告人的亲属,你可以调查,若调查属实,可申请我回避。”在多次耐心接待后,其中一个来访村民在临走时,说“你这个法官,工作态度挺好。”最终,案件以职务侵占罪对各被告人定罪处罚,既安抚了村民,又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孙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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